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江苏城乡居民医保筹资标准提至720元

时间:2018-03-22 12:31    来源: 中原健康网   作者:沐瑶 阅读量:6300   

近日,省人社厅和省财政厅联合发布通知,提高2018年江苏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最低筹资标准。

从2018年1月1日起,全省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筹资标准提高至每人每年不低于720元,其中个人缴费标准提高至每人每年不低于210元,各级财政补助标准提高至每人每年不低于510元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省财政补助标准按照《江苏省市县财政保障能力分类分档办法》执行。

通知要求各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和财政部门要严格按照要求,迅速拟定方案,加强资金筹集,当年6月底前各级财政补助资金到位率必须达到75%, 确保9月30日前筹资政策与各级财政补助资金全部落实到位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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